高新企业申报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高新企业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这些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必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且在申报当年的近三年内获得。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此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还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企业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